当别人做了一些事伤害到我们的时候,我们很难做到饶恕对方,甚至会一直记恨对方。而我曾经就是这样,凭借我自己怎么都达不到饶恕对方,最后是主的话让我学会了饶恕。
我和莫莉在同一所学校任教,平常相处也比较和睦。前段时间,校长把我调到了分校区指导工作,同事莫莉知道后也来鼓励我到新校区工作要加油,我很受感动。
但没过多长时间,因着一些原因,我又被调回原校区和莫莉一起工作。在一起工作时间长了,我们之间的摩擦就出现了。一天,我们与校长一起出去吃饭,大家聊着聊着,莫莉就说起了我与她之前发生的几件不愉快的事,说着说着还哭了。校长看到莫莉委屈的样子,就当着同事的面批评了我。看着同事异样的眼神,再看看莫莉,我感觉很丢脸,就很气莫莉,心想:那些事值得一提吗?再说了,那些事你就没有错吗?现在当着校长和同事的面这么一说,反倒都成了我的错,你怎么就不说说你的错呢?你这样,让校长和同事以后怎么看我啊?想到这儿,我就想在校长与同事面前把她的过错也都说出来,让她也丢丢丑,但看到此时的莫莉正抹着泪,我要是再说什么,校长与其他同事肯定会说我咄咄逼人,欺负一个比自己岁数小的人。这时,我压住心中的火气,把委屈憋在了心里。
自那之后,每每想起莫莉让我被校长批评,我就很气愤,后来我就躲着她、远离她,不想再看见她,只要一看见她,心中就有一种无名火要爆发。
莫莉知道我是因此事生她的气,便主动找话跟我聊。当时我真的不想理她,但想到自己是一名基督徒,不应该以恶报恶,这样也不符合主的教导,于是我表面上跟她说话了,但从我的内心来说,我还是不能饶恕、原谅莫莉。
后来,我想到主耶稣说:「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,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,就当饶恕他,好叫你们在天上的父也饶恕你们的过犯。你们若不饶恕人,你们在天上的父也不饶恕你们的过犯。」(马可福音11:25-26)
主耶稣说得很明白,要想让天父饶恕我们的过犯,首先我们得先做到饶恕别人,这是主对我们的要求,否则天父也不会饶恕我们的过犯。可如今,主的要求对我来说真的很难做到,我想试着去饶恕、原谅莫莉,可一想到莫莉当时让我被校长批评,心里的火气就又上来了,我心里也很苦恼。
于是,我就来到主面前祷告:「主啊!我知道饶恕得罪我的人是你对我的要求,我也想按你的话实行,可是我现在很难做到。我一想到莫莉对我所做的一切,我心中就恼火,放不下对她的怨恨,我很苦恼,不想活在怨恨里,求主带领我能从怨恨里走出来,不再记恨莫莉。」
之后,我又想到主耶稣的话:「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,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 」(马太福音7:3)主告诫我们不要总看别人的缺少和不足,而是要先省察自身的问题,可我却总是抓住别人的毛病不放,对别人不能包容、忍耐,还能记恨,这怎么能符合主的教导呢?我只把眼光盯在莫莉身上,难道自己就没有错吗?想想自己一直不肯原谅莫莉,不就是因为莫莉在校长与同事面前说我,让我被批评了,颜面受损了,我才对莫莉怀恨在心吗?而且事都已经过去了,莫莉也意识到自己错了,还主动跟我说话,可我却还纠缠在是非对错里,故意冷落她,不愿饶恕她,我这行的不都是恶吗?这不是太让主厌憎了吗?认识到这儿,我看到自己的内心太丑陋、心胸太狭隘了。
主耶稣说:「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,又七次回转,说『我懊悔了』,你总要饶恕他。」(路加福音17:4)主的话说得很清楚,我得按主的要求对待人。既然莫莉已经有懊悔之意了,我就不能再抓住这事不放了,如果我心中不能饶恕、原谅她,只能说明我这个人太小肚鸡肠、斤斤计较,不实行主的话,不配称为基督徒。
认识到这些后,我心里亮堂了许多,不知不觉我里面对莫莉的怨恨也放下了,也能从心里饶恕她了。之后,我就主动跟莫莉敞开心谈了自己这些天的经历。说出来之后,我心里轻松、释放了很多,我们又能和睦相处了。感谢主!是主的话让我学会了饶恕。
笔者:田静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