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媳矛盾终于得到了化解

书中告诉我:当别人伤害你时,你要以微笑面对,这样你的心灵里才会充满爱与阳光。

现实中的我:当别人伤害我时,我做不到一笑而过,也无法从心中放下怨恨。除非……

婆媳关系破裂在中秋

去年中秋节那天,我刚从娘家回来,婆婆就冷言冷语地对我说:「你就不应该回娘家,嫁出去的女儿,泼出去的水,你嫁到了这里,就应该在这儿好好过日子,可你经常回娘家!明知道今天是中秋节,月饼、水果什么都不买,回娘家你记得可清,肯定没少买东西。」

当时婆婆的侄子正好在我家住,看到婆婆当着亲戚的面训斥我,不给我留一点面子,顿时我心里的怒火「噌噌」往上冲,心想:「我都将近八个月没回娘家了,你怎么能说我经常回去呢?这不是明摆着找我的不是吗?前天我让你儿子买水果和月饼,你也听见我说的话了,你儿子没买这能怨我吗?今天你当着亲戚的面数落我,真是太过分了!」

我按捺不住心中的火气,反问道:「前天我回娘家时就跟你儿子说让他买月饼和水果,他没买这能怨我吗?再说,你可以向你儿子要钱自己买,为什么说我不能回娘家?」

没想到婆婆却说:「你又不挣钱,花的都是我儿子的钱,你回家看父母还买东西,这些钱还不都是我儿子出?」

此时,我的心像针扎一样难受,心想:「我就回个娘家,你至于发这么大脾气吗?我给父母买点月饼,难道不应该吗?你之前生病也花了不少钱,加上你吃的用的,我从来没说过什么,可你今天反倒找起我的事了。」我越想越气,不想再看见婆婆,扭头就出去了。我边走边想:以后别想再让我给你洗衣服了,我再也不想跟你这样的人多说一句话!真想搬出去住,这样就不用天天面对这个不讲理的婆婆了!

痛苦中的我该怎么办

仇恨的种子在我心里扎根、发芽,虽然我知道自己是基督徒,不能记恨婆婆,但我一想起她说的那些话,就身不由己地对她心生怨恨,无法原谅她。此后,我们虽然每天都见面,但我就是不和婆婆说话,以此发泄心中的不满。按说我这样发泄了情绪心里应该感到高兴才是,可我越这样做越压抑、难受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。
痛苦中,我来到神面前祷告:「神啊,我看到婆婆不把我放在眼里,就因为我回娘家前没给她买月饼,她不高兴,还当着亲戚的面让我难堪,我就特别生气,甚至怨恨她。神啊,我心里很痛苦,我不想活在这样的情形中,求你带领我走出困境,指引我前方的路。」

明白神心意前行有了路途

之后,我看到圣经上说:「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,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。一切苦毒、恼恨、忿怒、嚷闹、毁谤,并一切的恶毒(或作:阴毒),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;并要以恩慈相待,存怜悯的心,彼此饶恕,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。」(以弗所书4:30-32)看了这些经文我明白了,我信了主就不能像世人那样遇事斤斤计较,应该按主的教导行事,放下对人的恼恨,学会饶恕人,这样才能得到主的称许。可当婆婆给我难堪时,我就怨恨她,还跟她冷战,根本就没有包容忍耐,我这样的行为主能称许吗?

此时我心里很懊悔,我为什么不能包容婆婆,为什么因一点小事就会对婆婆产生成见呢?不就是因为婆婆当着亲戚的面说我,让我在人前丢了脸面,所以心里就恨婆婆,不搭理她,也不想帮她洗衣服,甚至还想搬出去住,不想再面对她。看到我活出的根本没有一点基督徒的样式,都是苦毒和恼恨,心里还特别痛苦。此时我明白了,只有按着主的话行事,对人有包容、有爱心,心里才会有平安喜乐,正如主的话说:「你要尽心、尽性、尽意,爱主你的神。这是诫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爱人如己。」(马太福音22:37-39)我们不但要对神有爱,对待人也要有爱、有包容,不管别人怎么对待我们,我们不去就事论事,而是能够根据主的话对待他们,活出主所要求的样式,这样才能得到主的喜悦。突然间我明白了,与其一直活在抱怨中怨恨婆婆,何不选择先放下自己包容婆婆,做一个通情达理合主心意的人呢?这时我心里宽敞多了,不再计较婆婆说的话了。过后再和婆婆相处时,我也能像以往一样正常的与她说话,心里的抱怨也渐渐消失了。

婆婆主动道歉婆媳和好如初

令我没有想到的是,几天后,婆婆趁吃午饭时不好意思地小声对我说:「前段时间的事想想也怪我,当时我侄子在咱们家住,刚好赶上中秋节,你回娘家了也没有提前买点水果和月饼,我怕侄子回去跟他家人说你不会办事,过节什么也不买,对我也不孝顺,所以我才对你说了那些话。过后我才意识到,我说的话伤了你的心,我没有顾及你的面子和感受,这事是我的错,你不要放在心上。」我笑着对婆婆说:「其实我做得也不好,我要是先把钱给你,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,也不会出现这种矛盾。」说完后的那一刻,我的心得着了释放,在心里由衷地向主献上感谢和赞美。

经历后的体悟

借着这件事,我体尝到了主的话就是真理,只有主的话能改变我们,化解我们心中的怨恨。同时,我也明白了我们人被撒但败坏后不但不能彼此相爱,反而满了争斗,导致我们心里都充满了苦毒和恼恨,我们自己也无力挣脱。我们只有来到主面前,按照主的教导做,才能得着释放自由,心里充满平安喜乐。

笔者:雪雁